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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下发《无锡太湖学院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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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为突出学校办学优势和特色,创建品牌专业、特色专业,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学校下发《无锡太湖学院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5年11月5日起施行。

    专业建设是高等学校建设与发展的核心任务,品牌和特色专业的拥有数量从根本上体现了学校的办学水平、办学特色和核心竞争力。无锡太湖学院高度重视专业建设,学校立足无锡,面向苏南,服务长三角,坚持应用为主、需求导向、产业引领,强化专业建设与无锡及苏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互动结合,进一步融入无锡经济发展与“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不断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整合学科资源,2012年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被评为江苏省重点专业,2014年设计学被评为江苏省重点建设一级学科,2015年会计学专业被评为江苏高校品牌专业。2015年5月,学校按照《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和《无锡太湖学院2014-2020年发展规划》要求制定了《办法》初稿,并经校长办公会多次讨论,不断修订完善。

    下发实施的《办法》明确和细化了学校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遴选办法,并对学校品牌、特色专业的管理和专业建设经费使用做出了具体规定。根据《办法》,无锡太湖学院将本着“明确方向、打造优势、创新机制、凸显成果”的指导思想,全面实施“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工程”,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专业建设的整体水平,发挥对其他专业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效益和在国内外的竞争力。《办法》细化了学校品牌、特色专业的遴选条件和遴选办法,校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的遴选要符合学校办学定位,有利于学科专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应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有利于体现学校办学特色,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同时,校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点要通过学校专业合格评估;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的遴选要坚持标准,公平竞争,择优遴选,宁缺毋滥。《办法》强调了校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实行学校宏观管理、二级学院领导下的院长和专业建设负责人共同负责制。学校负责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的遴选、宏观指导和验收工作,二级学院与专业团队共同制定建设规划和经费使用计划,专业负责人负责执行。

    《办法》的下发实施,对学校进一步提升学科专业建设水平,顺利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都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