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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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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国家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2015-2020)》(苏办发〔2015〕34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全校公开招募大学生创业园2018年度入驻团队和大学生小微创业集市入集项目(产品),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小微创业集市)简介
1、大学生创业园
大学生创业园由学校全资建设,委托创新创业学院管理运行。园区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设计规划合理,配套设施完善,各办公空间均配备了家具、照明、空调、千兆光纤宽带网络等基本设备设施,并提供公共会议室、接待室、洽谈区、文印区等公共服务区域,创业者只需自行配置办公电脑即可拎包入驻。园区分为创客苗圃和“鹰巢”孵化器两个区域,主要面向文化创意类、商贸流通类、智能制造类、物联网应用类和现代服务类学生创业项目形成阶梯式大学生创业项目递进孵化体系。
(1)创业苗圃:入驻具备初步的创业想法,并已进入项目论证和实践阶段的学生创业团队,通常提供场地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的公共办公区域或不超过5个独立工位。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入驻创业苗圃满6个月的学生创业团队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通过者可转到“鹰巢”孵化器内的独立孵化室,考核为不合格的创业团队退出创业苗圃(可重新按流程申请入驻)。
(2)“鹰巢”孵化器:入驻“鹰巢”孵化器的学生创业团队需以园区为注册地址进行工商登记,园区原则为入驻团队提供不超过20平方米的独立孵化室,孵化期原则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孵化期至18个月,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入驻团队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为孵化合格的可申请继续免费留驻或申请向其他各类创业载体迁移,孵化失败的退出创业园。
2、大学生小微创业集市
大学生小微创业集市是由学校与江苏社区集按照“校企合作、资源互补、多元联动、市场运作”的模式,联合打造的集创业项目展示对接、创业产品展示及销售服务、创业计划跟踪孵化、创业人才联合培养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依托社区集线下近千家终端网络,整合各方优质创新创业资源,以现代商超的形式,为学生个性化创业项目和产品提供展示空间、销售渠道、资金扶持和其他服务。
二、学校为入驻团队提供的支持与优惠
(一)免费为入驻团队提供使用场地以及一定数量的桌椅等基本办公设备和基础设施;运用多种方式宣传介绍创业团队和创业项目;免费对项目进行评估、诊断;为创业团队派驻指导老师一对一帮扶;
(二)提供政策咨询,指导或协助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手续,并积极为创业团队争取优惠;为团队提供技术与管理的咨询服务;为入驻园区的创业团队提供基于不同场景的针对性培训;
(三)举办优秀创业公司代表成功经验交流会,交流创业成果,促进创业团队管理水平共同提高;帮助创业团队分析、解决创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四)以创业基金资助形式对进驻的优秀团队给予资金扶持,具体金额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及基金设立人根据项目的创新性及先进性给予资助。
(五)协助团队解决其他有关事宜。
三、创业园申报入驻要求
(一)申请入驻创业园各区域的创业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3年内(含3年)的校友;
(二)创业团队应有指导教师;教职工可支持、指导学生创业项目,参与项目管理运营,共担风险;
(三)申请入驻“鹰巢”孵化器的团队须获准工商登记注册;
(四)在校生创业团队申请入园须经所在学院同意和家长同意;
(五)创业团队有一定的创业项目启动资金,并有能力承担创业风险;
(六)创业团队自愿遵守创业园的相关管理制度,并接受管理;
(七)创业团队成员为在校生的,应成绩良好,学有余力;创业团队负责人为在校生的,学习科目不能出现不及格。
(八)以技术、产品研发和专利成果转化为主要内容的创业项目优先入驻;大学生依托自身专业知识创办企业的创业项目优先入驻;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优先;申请项目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市场潜力,符合地方政府和学校的产业导向。
四、申报方式
(一)由各二级学院、部门推荐优秀项目;
(二)创业团队自主申报;
(三)鼓励校内科研人员、教师作为创业导师支持创新创业申报。
五、申报及进驻程序
(一)申报:申请入园团队向创新创业学院园区管理办公室(园管办)提交《创业园项目申报书》、创业计划书和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和创业团队负责人的历年成绩单;
(二)初审:由园管办对所有入园申报项目进行资质初审,确定入围项目。
(三)评审:园管办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创业团队及创业项目进行评审;其中,评审委员会的校外专家须占评审委员会总人数的60%以上;
(四)公示:评审入围的团队经过无异议公示后,正式确定为入园团队;
(五)入驻:组织创业团队成员学习创业园的管理规章制度,并通过考核;签订《入驻协议书》,填写《无锡太湖学院大学生创业园信息登记表》,并按流程办理齐全手续后,正式入驻创业园。
六、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具体的申报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月5日。
(二)《创业园项目申报书》、创业计划书(见附件1、2)、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和创业团队负责人的历年成绩单电子版到指定邮箱:351553035@qq.com(邮件标题需命名为:创业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同时提交纸质档到园管办,联系人:袁洁,联系电话:15094390093,并准备好展示PPT。
(三)纸质材料包括:
1.《无锡太湖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入驻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
2.《无锡太湖学院大学生创创业园入驻项目计划书》一式四份;
3.申请团队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4.申请团队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为在校学生的,提供学生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5.其它证明材料等(如团队负责人历年成绩单、营业执照、专利证书、科技创新报告、技术鉴定材料)一式二份。
(四)学校将于12月下旬组织创业园入驻问题答疑会并于2018年1月中上旬组织创业团队项目路演答辩及专家评审会,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以上未尽事宜,由创新创业学院创业园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无锡太湖学院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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